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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新六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2019-09-19 11:03 来源:未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20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农业“新六产”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农业“新六产”发展实际,现制定农业“新六产”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新六产”示范县
1.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县级人民政府重视农业“新六产”工作,有开展示范创建的积极意愿,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编制完成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或在其他规划中单列发展农业“新六产”内容。
2.农产品加工业基础较好。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配套发展,技术水平先进,产品附加值高,加工转化能力强,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对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县域内至少有1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3.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快,县域内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分别达到4家、6家、2家以上;围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配套服务完整的产业链,有相对成型、成熟的组织模式和利益机制,形成5个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4.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县域内至少有1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跨界融合趋势明显;农村电商规模较大,形成一批特色电商村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较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土地流转率达到34%以上。
5.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广泛。广泛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技术密集;“互联网+”覆盖面广,农产品生产、加工、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县域内至少有1个智慧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典型。
6.产业融合质效水平高。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营同步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较强,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拓宽,获得更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县域内至少有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或企业产品品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本市平均水平。
7.对获得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产品加工示范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全产业链示范县、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示范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电子商务示范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县(市、区),予以优先考虑。
(二)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
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包括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1.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联合体主体构成。联合体要由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领办,牵手1家以上(含1家)农民合作社,带动若干个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或基地农户。
(2)联合体基础条件。联合体要有名称、有章程、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地点、有统一标识。
(3)联合体基本要求。联合体要具备下述特征之一:①龙头企业参股领办农民合作社;②龙头企业设立风险保障金;③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融资担保;④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垫资提供主要生产资料;⑤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全方位生产托管服务等。
2.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1)产业链条较为完整。经营主体围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前延后伸,形成生产、加工、流通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同时,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发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创意农业、循环农业或智慧农业等新业态。
(2)运行机制较为健全。经营主体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营产品通过产品及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获得注册商标;经营主体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亏损,无涉税违法行为。
(3)利益联结较为紧密。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吸纳就业、土地流转、承包管理、超产奖励、风险保障金或入股分红等方式,与农户建立较为紧密的联结关系。
(4)带动作用较为明显。原则上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经营主体,带动农户的数量应达到2000户以上;果蔬茶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经营主体,带动农户的数量应达到500户以上;畜牧水产的经营主体带动农户的数量应达到100户以上。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休闲农业过程中,通过订单、合同等方式采购的农产品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
(5)规模要求。①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体,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②主要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主体,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3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其中门票、餐饮、住宿、采摘(垂钓)、拓展培训等服务性收入占年销售收入70%以上;③主要从事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主体,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其中农产品网络交易额占年交易额70%以上;④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主体,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
(6)原则上应当是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
二、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单位申请。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申报单位是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示范主体申报单位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单位分别填写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申报表、申报书等材料,由县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汇总向所在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各市审核上报。各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后推荐候选名单。
    (三)省级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中介机构、专家等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创建名单。
三、有关要求
1.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新六产”示范创建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示范主体申报工作。组织申报过程中,优先推荐产业特色突出、融合度高的县(市、区),以及可复制可推广、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主体。
2.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基本情况(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各市要审核把关示范县、示范主体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3.各市按照农业“新六产”示范申报名额(附件1-1),于9月30日前将示范县、示范主体申报材料、推荐文件和推荐表(一式一份)寄送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并发送电子版至sdcyh@shandong.cn。
    联 系 人:张同政
    联系方式:0531-67866166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附件:1-1.农业“新六产”示范申报名额
1-2.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申报表格
1-3.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申报表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4.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申报表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1-5.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申报材料编写提纲
1-6.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申报材料编写提纲
          1-7.农业“新六产”示范推荐表

附件1-1
 
农业“新六产”示范申报名额
 
地市 示范县 示范主体
济南 2 20
青岛 2 23
淄博 1 10
枣庄 1 11
东营 1 9
烟台 2 28
潍坊 2 29
济宁 2 24
泰安 1 13
威海 1 18
日照 1 10
临沂 2 29
德州 2 24
聊城 1 18
滨州 1 15
菏泽 1 19
合计 23 300

附件1-2
 
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申报表
 
一、工作推进 县(市、区):
规划编制 编制完成农业“新六产”发展规划 □是  □否
在其他规划中单列发展农业“新六产”内容 □是  □否
出台扶持农业“新六产”的具体政策措施 □是  □否
二、主体情况 龙头企业数量(个)   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称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称  
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国家级合作社名称  
省级合作社名称  
家庭农场示范场数量(个)   国家级示范场名称  
省级示范场名称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数量(个)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称  
三、加工情况 年份 2017年度 2018年度
农业总产值(亿元)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亿元)    
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数量(个)   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名称  
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数量(个)   工程技术中心名称  
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数量(个)   重点实验室名称  
四、新业态情况 省级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数量(个)   示范点名称  
电商村镇数量(个)   电商村镇名称  
智慧农业典型数量(个)   示范典型名称  
循环农业典型数量(个)   示范典型名称  
土地流转面积(万亩)   土地流转率(%)  
五、融合质效水平 绿色食品数量(个)   绿色食品名称  
无公害农产品数量(个)   无公害农产品名称  
有机农产品数量(个)   有机农产品名称  
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个)   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称  
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数量(个)   区域公用品牌名称  
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数量(个)   企业产品品牌名称  
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本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荣誉称号(不定项选) □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农产品加工示范县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  □全产业链示范县  □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乡村旅游示范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  □电子商务示范县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其他:
           
备注:需要提供名称的栏目可多填。
 
附件1-3
 
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申报表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一、基本情况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称   是否有联合体章程  
工作人员数量(名)   工资性支出(万元)  
办公地点   是否有统一标识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农产品加工收入(万元)  
    其中: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万元)   原材料销售收入(万元)  
二、主体情况 核心龙头企业数量(个)   核心龙头企业名称  
联合体内企业生产加工所用原料总数(吨)   收购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的原料总数(吨)  
收购联合体内家庭农场的原料总数(吨)  
收购联合体内专业大户的原料总数(吨)  
收购联合体内基地农户的原料总数(吨)  
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数量(个)   农民合作社名称  
联合体内家庭农场数量(个)   家庭农场名称  
联合体内专业大户数量(户)   联合体内基地农户数量(户)  
三、利益联结 利益联结模式(不定项选择) □参股领办农民合作社  □设立风险保障金□为基地农户提供融资担保  □为基地农户垫资提供主要生产资料  □为基地农户提供全方位生产托管服务  □其他
参股领办农民合作社名称   所占股份(%)  
风险保证金总额(万元)   主要用途  
融资担保总额(万元)   融资担保户数(户)  
托管服务项目名称   托管服务金额(万元)  
垫资总额(万元)   垫资提供的主要生产资料类别  
四、品牌建设 联合体内绿色食品数量(个)   绿色食品名称  
联合体内无公害农产品数量(个)   无公害农产品名称  
联合体内有机农产品数量(个)   有机农产品名称  
联合体内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个)   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称  
联合体内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数量(个)   区域公用品牌名称  
联合体内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数量(个)   企业产品品牌名称  
备注:需要提供名称的栏目可多填。

附件1-4
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申报表
(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指标名称 数据项
2017年 2018年
一、基本信息 经营主体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级别  
行业类型 □生产、加工、流通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 □农业生产服务业
经营主体内部板块(不定项选) □休闲农业板块 □循环农业板块
□智慧农业板块 □电子商务板块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编、地址  
网址  
Email  
二、规模效益 资产总额(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或交易额(万元)    
    其中:网络交易额    
    其中:门票、餐饮、住宿、采摘(垂钓)、研学旅行等服务性收入    
    其中: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收入    
税后利润(万元)    
上缴税金总额(万元)    
企业职工人数(人)    
    其中:当地农村劳动力(人)    
三、基地建设 主要原料  
1.自建基地提供的主要原料的金额(万元)    
  土地流转面积(亩)    
  企业流转土地支付的租金(万元)    
  承包管理面积(亩)    
  超产奖励总资金(万元)    
2.通过订单基地采购主要原料的金额(万元)    
  订单农户(户)    
3.通过其他方式采购主要原料的金额(万元)    
基地种植面积(亩)    
基地牲畜饲养量(头)    
基地禽类饲养量(只)    
基地水产养殖面积(亩)    
风险保障金总额(万元)    
入股分红总额(万元)    
四、研发创新 专门研发机构名称  
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  
科技研发人员数量(人)    
科技研发投入(万元)    
五、质量品牌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情况   
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   
企业质检、认证、检疫等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支出(万元)   
注册商标名称  

附件1-5
 
农业“新六产”示范县申报材料撰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当地自然生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情况等;农业“新六产”政策制定出台情况。
二、产业发展情况
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情况;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土地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发展休闲观光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意农业、循环经济、智慧农业以及社会化服务等情况;培育农产品品牌情况等。
三、发展经验
当地农业“新六产”发展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及主要发展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引导产业集聚发展等等)。
四、利益联结机制
当地发展订单农业,开展土地经营股份合作,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利益分享长效机制等情况。
五、下一步发展计划
今后发展方向、扶持产业,当地拟实施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附件1-6
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申报材料撰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经营主体名称、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营业务收入等情况,是否属于工商资本下乡等。
    二、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情况
经营主体发展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意农业、循环经济、智慧农业以及提供社会化服务等情况,根据经营主体实际经营情况提供,突出经营主体发展的亮点。
三、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情况
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吸纳就业、土地流转、承包管理、超产奖励、风险保障金或入股分红等方式,与农户构建利益联结关系情况,要提供具体案例、带动户数以及农民增收幅度等。
四、发展联合体情况
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情况,有没有建立章程、开展订单收购、融资担保等业务。
五、下一步发展思路
    经营主体下一步发展思路,政策建议。

附件1-7
 
农业“新六产”示范县推荐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手机:         邮箱:
序号 县(区、市)名称 2018年农林牧渔业产值(亿元) 2018年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018年休闲农业年营业收入(万元) 土地流转率(%) 联系人 手机
1              
               
 
 

 
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推荐表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手机:                   邮箱:
序号 联合体名称 办公地点 发展业态 龙头企业名称(可填写多家) 农民合作社名称(可填写多家)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名称(可填写多家) 带动农户数(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备注:发展业态包括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及综合型。
 
 
 
 
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推荐表
(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手机:                  邮箱:
序号 主体名称 地址 经营类型 发展业态 资产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万元) 带动农户数(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备注:经营类型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生产性服务,其他;
      发展业态包括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及综合型。